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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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将于6月至7月对我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宣传普及情况、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情况、环境污染防治情况、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情况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生态文明培育以及生态价值转化工作情况及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条例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6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0—8216677
电子邮箱:rdhzcj0470@163.com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政务综合楼B区516室
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美编:任彦依
主编:蒋铁英
监审:韩永刚 郭悦
监制:康健 陈静文
总监制:张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