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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庭前调解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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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针对某金融借款纠纷案,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工作,最终通过此次庭前调解机制,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保障了金融机构合法债权,也为债务人缓解了还款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分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被告有还款意愿但暂时面临资金困难,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承办法官主动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明庭前调解对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少诉讼成本的优势,征得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庭前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向双方明确金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随后围绕“保障债权实现”与“缓解还款压力”双目标,引导双方协商还款方案。原告某银行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同意适当减免部分逾期罚息;被告也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最终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金融借款纠纷的庭前调解成功,是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化解路径的生动实践,既高效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通讯员:毕佳音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