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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到证怎么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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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到证的情况下,毕业生可以进行改派,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下是改派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回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

如果毕业生因更换就业单位而未报到,可以回校递交改派申请材料,申请改派。

补办报到证

报到证遗失的补办程序包括:

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丢失了报到证,然后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改派条件与材料

改派应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所需材料包括:

《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由学校提供并填写)。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

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改派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并出具书面同意解约材料。

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招生就业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注意事项

改派必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建议:

毕业生应尽快与原单位沟通,取得解除关系的证明,并尽快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改派。

如果报到证遗失,应尽快按照学校提供的补办程序进行补办。

改派手续较为复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保材料齐全、流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