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报到证怎么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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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到证的情况下,毕业生可以进行改派,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下是改派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回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
如果毕业生因更换就业单位而未报到,可以回校递交改派申请材料,申请改派。
补办报到证
报到证遗失的补办程序包括:
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丢失了报到证,然后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改派条件与材料
改派应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所需材料包括:
《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由学校提供并填写)。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
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改派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并出具书面同意解约材料。
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招生就业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注意事项
改派必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建议:
毕业生应尽快与原单位沟通,取得解除关系的证明,并尽快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改派。
如果报到证遗失,应尽快按照学校提供的补办程序进行补办。
改派手续较为复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保材料齐全、流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