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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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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怀孕被辞退的孕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而降低其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双倍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也按两个月工资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恢复劳动关系:

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三期工资赔偿:

孕期被辞退后,孕妇无法继续在公司享受三期相关待遇,公司应当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孕期工资、产假工资和哺乳假工资。

社保补偿:

公司违法辞退孕妇,导致孕妇无法正常享受社保待遇,也需要对这部分进行补偿,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等。

其他赔偿:

如果公司无证据证明孕妇入职时知晓怀孕,或者面试未涉及怀孕相关问题,解除合同存在明显歧视,法院可能会判决公司支付更高的赔偿,包括恢复劳动关系、补发解除合同期间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综上所述,刚怀孕被辞退的孕妇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能获得其他形式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全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