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怎么才能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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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的流程如下: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文件交回车管所。
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车辆使用年限到达
小、微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7年(纯电动汽车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12年,摩托车使用满13年需强制报废(正三轮摩托车满12年)。
车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
需强制报废。
车主自愿报废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提交车辆,并填写相关申请表,企业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然后车主需将相关文件交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车辆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原因灭失
车主需携带身份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到车管所申请灭失注销,并填写书面承诺。如果车主未交回相关证件,车管所将公告这些证件作废。
车辆处于查封、扣押或被盗抢状态
这些车辆无法办理报废。
注意事项
不得私自将车辆解体或到非指定修理厂解体,必须到有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解体,才能拿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通过以上流程,车主可以顺利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建议车主在车辆接近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问题时提前办理报废手续,以便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