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离婚不服怎么办
时间:
对判决离婚不服的, 可以提起上诉。具体流程如下:
提起上诉的时间
当事人如果对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的内容
上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审理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再审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对于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总结:
对离婚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
上诉审理程序包括移交上诉状、调解、开庭审理和判决。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不能再次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