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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怎么补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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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在补办结婚证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

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携带证明文件

现役军人需要携带军人证件和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补领结婚证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提供照片

双方当事人应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档案

当事人应提供原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查档专用章)。如果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需要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或者当事人书面作出查档情况说明,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

填写声明书

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审查,确认无误后,将补发结婚证。

总结:

军人在补办结婚证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军人证件及婚姻登记证明,填写相关声明书,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和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将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整个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携带证明文件、提供照片、婚姻登记档案、填写声明书以及审查与发证。